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 屋宇署昨日交代有关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的屯门住所有僭建一事的跟进工作。屋宇署指出,就屯门海诗别墅四号屋的业主(即郑若骅)委任认可人士所提交的纠正工程方案,该署已接纳其建议透过小型工程,拆除屋宇署早前公布的4项主要僭建物中的3项,包括天台屋、地下楼层外墙扩建物和地下车房对出玻璃檐篷,及所有其他较小型的僭建物,以回复至批准图则的状况,预计工程需约两个月完成。至于郑若骅前日交代的其他物业僭建问题,有立法会议员认为问题“小得多”,而暂时亦无证据证明郑若骅违法,认为她毋须下台。
至于余下的地库,有关认可人士仍需就清拆工程提交更多资料供屋宇署考虑。屋宇署指出,设于分隔四号屋及三号屋围墙的门口属豁免工程,没有违反《建筑物条例》,但认可人士亦会主动将该部分按照批准图则恢复原状。
屋宇署又确认,根据地政总署不同时期拍摄的航空照片,四号屋外部的天台屋、外墙扩建物、玻璃檐篷及一些小型僭建物均是于2008年7月前、即郑若骅购入前所建成。至于地库则未有任何证据显示是于何时兴建成,屋宇署会就此调查,包括厘清该地库是否与同一屋苑内其他屋宇的情况有共通点、是否在楼宇落成前已建造,以及是否涉及根据《建筑物条例》下注册的人士等。 屋宇署会在调查完成后再作公布。
郑若骅前日再交代的其他物业僭建问题,“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认为,僭建形式分为违法加大空间,又或是改装改间格,郑若骅位于南区的物业,涉及的僭建形式属后者,虽然同样违法,但罪名比加大楼宇面积“小得多”。
暂无证据证违法 “疑点归于被告”
田北辰认为,暂时无证据证明郑若骅违法,在“疑点归于被告”下,加上无证据涉及诚信,郑若骅暂时不需要下台,并指出律政司司长一职亦难以找到合适人选。他又说,郑若骅是“政治新人”,对许多政治事件不以为意,才形成目前的“唧牙膏式”的交代,但认为郑应该再次公开回应事件,一次过了结事件。
另外,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昨日召开会议,讨论邀请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出席会议解释僭建事件。立法会地产及建造界议员石礼谦指出,立法会事务委员会本身事务繁重,认为郑若骅在电台上解释都是解释,强调在什么地方解释是她个人选择,不能迫任何人必须到立法会交代,除非事件涉及官员的职务。
委员会主席梁美芬就表示,早前曾咨询议员就召开特别会议,邀请郑若骅提早出席立法会会议的事宜,结果9名议员反对召开会议,支持只有7人,所以委员会将不会召开特别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