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2016年农历新年期间香港发生的“旺角暴乱”,包括“本民前”前成员梁天琦等6人被控“煽惑暴动”、“暴动”、“袭警”等罪。梁天琦今日(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一项“袭警”罪,但拒认“暴动”罪等其他3罪。高院撤销梁天琦保释,实时收监,交由惩教署看管。
梁天琦认“袭警”拒认“暴动”等3罪(中新社资料图片)
本案控罪指,被告于2016年2月8日凌晨至9日早上,分别在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参与暴动。梁天琦被控2项“暴动”罪、“煽惑暴动”罪及“袭警”罪共4项控罪。根据法例,“袭警”罪成最高可判监2年。
现时6名被告包括梁天琦、李诺文、卢建文、林傲轩、黄家驹及林伦庆。被告黄家驹承认“暴动”罪。其余四名被告,各否认被控的“暴动”罪、“非法集结”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