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评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住宅涉及僭建,引起各界高度关注。在看待整件事时,有一个核心问题值得市民认真思考:拉倒一名官员容易,但这是否符合香港社会的最大利益?郑若骅专业能力出色,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出事后又已立即道歉并承诺尽快整改,完全可以给她一个继续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如果继续任由“泛民”“追杀”下去、非逼她下台不可,试问最终谁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官员有错误,当然要承认并尽快改正,然而,“泛民”这种非要“人头落地”的抹黑与攻击,真的是出于对香港好的角度出发?恰恰相反,“泛民”尽管看上去“大义凛然”,但本质上却是“谋算私利”,意图通过打击特区政府的管治威信,以来达到为补选造势乃至更大规模对抗行动的“热身”目的。
人才不可多得应予包容
首先要看到的是,所谓人才难得,要人才加入“热厨房”更是难得。而郑若骅不论从哪一个角度而言,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从履历上看,她是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创始成员及前任主席、国际商事仲裁会前任副主席、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前任副主席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任主席。2008年,她成为首位出任特许仲裁学会主席的亚洲女性,2011年至2017年担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特委法官,现为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员。
这些都是她个人成就及声望的具体体现,但实际上,郑若骅还做了许多不太为市民所熟悉的事。包括她长期担任多个咨询委员会的主席,如交通咨询委员会主席、空运牌照局主席,以及长期推动提升香港的法律服务地位,更长期致力于推动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合作交流,亦在清华大学开设国际仲裁争端解决的课程,培养内地法律人士。
实际上,正如许多评论所言,作为一名资深“大状”,她大可去“搵真银”,但她甘愿放弃许多时间与机会,用在对香港、对国家有贡献之处。单凭这一点,就已非许多人所能做到的,也正是令人敬佩之处。不仅如此,在前年所谓的南海“仲裁案”中,她充分发挥了自身法律专业的长处,据理力争,在国际上为我国的立场发声,驳斥了许多针对中国的错误法律观点。
事实说明,郑若骅不论是法律上的资历、个人的能力,以及法律界的声望,都是担任律政司司长一职的合适人选。市民相信,在她的带领之下,可以协助特首应对未来的各种挑战。尤其是在“一地两检”、《国歌法》立法等事务上,可以充分发挥她的长处及优秀能力,为维护法治作出更有力的贡献。
其次,僭建一事发生后,郑已经立即作出表态,诚恳道歉并承诺尽快整改。上周她在会见记者时承认,警觉性和政治敏感度不足,并就事件致歉。至于有意见质疑本身拥有工程师资格的郑若骅夫妇,多年未发现寓所的僭建问题,她再次道歉,但指事件不涉及“常识(common sense)”问题,夫妇两人并非能就僭建作专业判断的认可人士,她并强调不会就今次风波请辞。许多法律界人士亦就此事件作出了回应,包括前大律师公会会长就指出“普通人根本无法想像郑若骅会有多忙”,希望社会能给她以空间。
错了就要认,认了就要改。问题是,现在“泛民”根本就不想给她任何机会,非要“刀口见血”。例如,某些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要逼郑若骅“辞职”,称会在立法会提出调查;又有一名正在参选大律师公会改选的资深大律师也打出同样的口号。而反对派的喉舌如《苹果日报》等,更是连续多天刊出攻击郑若骅的文章,迫使律政司司长“人头落地”的目的已是呼之欲出。诸多文章中,极其可笑的要数某位曾在特区政府中策组工作过的“政治写手”,此人极尽攻击抹黑之能事。但如果单讲“僭建”也就算了,偏偏还要无限上纲上线攻击郑若骅的“人品”、“诚信”,打出“知法犯法”等攻击口号。最为离谱的,则是将郑若骅的家人也一同拉落水。
破坏管治威信谋补选私利
这些反对派尽管看上去一幅“大义凛然”之貌,但实际上根本就是“双重标准”,所作所为是要满足于自己的政治利益。由于当前处于一个相对敏感的时期,第一,“一地两检”本地立法处于关键时段;第二,立法会补选即将展开;第三,律政司内部也同样处于交接班期。反对派正是看准了这些因素,知道单凭“僭建”无法拉郑若骅下马,于是便“人格谋杀”,意图通过拉郑若骅下马,以达到破坏特区政府管治团队的管治能力与威信、为三月份补选造势、攻击中央政府的目的。
给予郑若骅机会,对特区政府、对香港社会、对香港市民,都是最有利之事。相反,若任由“泛民”的政治操弄下去,最大的受害者必然是香港市民。
文 | 章乃婧 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