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非法“占旺”期间,时任警司朱经纬到旺角执勤维持秩序,其间被指打伤市民。现已退休的朱经纬日前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囚3个月,其律师表明“必然提出上诉”,法庭批准他以5万元保释。3年前的违法“占中”行动,警方当时在各区拘捕了约1000人,有人更大摇大摆到警署进行自首表演。可是当中至今只有约四分一被检控,而48名“占中”黑手只有9人被检控。从笔者以至很多市民看来,这样的情况反映“执法有罪、造反有理”。警司严厉执法,维护秩序,竟成为检控对象;反之在警署内外做自首表演,经常以“违法达义”自居的多名“占中”黑手竟天天在外指点江山,请问法理何在、天理何在?
既然香港实行普通法,对司法独立有保障,我们看一看一个在美国较为极端的案例。美国18岁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在2014年8月9日在密苏里州弗格森被白人警官枪杀身亡。他的死亡在美国爆发了多场抗议、游行示威活动,警方出动催泪瓦斯等平定抗议,在美国引起极大注意。同年11月24日,密苏里州大陪审团宣布针对弗格森枪击案的裁定结果,涉事警员威尔逊被免于起诉。大陪审团说,由于认定威尔逊使用武器合法,决定不起诉他。即使引起全球目光,在美国司法系统内,亦没有对前线警员施压及起诉。
再一次打击警方士气
而在英国,自1990年起超过1500人在警方拘留中死亡,至今没有一名警员因误杀被检控罪成。在英国关于警方拘留中死亡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英国检察官必须在每件案件检控前确保有真实罪成可能性以及确认所提出之证据是可靠,检控官亦需要了解到被告人会提出的答辩及其答辩如何影响到检控。
真实罪成可能性是指法官将会有较大机会判被告罪成,朱经纬“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过了3年才搬上法庭,有多少人在记忆上的流失实在难以估计,在真实罪成可能性测试中,香港的司法系统可能已经有了答案,但仍然要推上法庭,实在是继“七警案”后再一次直接打击警方士气。
英国告不成,美国亦对枪杀黑人的警员不检控,在全球司法独立第13位的香港却因为一名警司守岗执勤搞出个检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而且被判罪成。此案例势必成为世界上另一个极端,相信有部分执行普通法的国家和法律界有识之士亦十分惊讶。更为极端的是“占中”黑手仍然天天气焰嚣张,几乎是坐着“等人告”的状态,但律政司仍然未出手,实在令人对香港的检控标准愈来愈怀疑。
作者:季霆刚 浙江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来源:香港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