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星岛日报》报道,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于2014年因冲击立会递补机制论坛被判囚四周,入狱时遭剪发,令他一夜间由“长毛”变“短毛”。他其后入禀提司法覆核,挑战男犯人必须剪短发的规定,法庭裁定他胜诉,下令判决于去年六月一日生效,惩教署须考虑补救措施;惩教署早前申请延期执行法庭命令以待上诉获批。高院今开庭处理有关的上诉案件。
代表惩教署的黄继明资深大律师指,本案重点在于梁国雄在剪发问题上是否较其他囚犯被不合理对待,惩教署一方认为梁作为男性,与女性囚犯的待遇当然会有所不同,不能说男女囚犯之间的规例本质上有所不同即为歧视。而署方争议梁就其身份而被不合理对待的说法,认为就本案的背景,梁当时是一名囚犯,入狱时当然须与其他囚犯一样遵守狱中规例、其行为亦必会受规限,指囚犯有其权益但同时亦有遵守规定的义务。
律师又指狱中强调纪律、整洁、安全等,署方有关剪发的规定不单是保护其他囚犯,同时亦是保护蓄长发的在囚人士。署方并非指蓄长发的梁就会以长发作武器、以此运毒或自杀等,但剪发确保其他囚犯不受以上威胁,亦保护了梁的安全,如长发会容易遭人扯头发。事实上男性囚犯历年来发生打斗、逃狱等的事故远比女性囚犯多,认为男性囚犯本就较为暴力,并非对男女囚犯有偏见或歧视,而是就不同之处采取最适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