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暴事件青年保释期间涉嫌抢劫
2016-07-07 15:27:30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一名涉及旺角暴乱事件遭警方落案控以暴动罪的青年霍廷昊,於保释期间疑再度犯案,在上月底涉夥同3名同党於大埔区接连抢劫和袭击2名途人,案件昨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在4名涉案被告中,只有霍被认出曾到店铺变卖抢劫得来的手机,由於他在候审期间再惹官非,裁判官决定取消其保释,下令将霍和另外3人还柙至9月2日再提堂,等候警方进一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裁判官称,下次提讯时将安排审理此案的法院级别。
香港《文汇报》报道,案中4名被告霍廷昊(23岁),曾报称侍应,惟今年初已失业,近日转做地盘散工;蔡镇轩(18岁)无业;17岁无业少女戴泳希,以及16岁姓黄收数员。4人被控一项意图抢劫而袭击他人及一项抢劫,两项控罪指众被告今年6月26日先在大埔海滨公园观景台,企图抢劫及袭击杨姓事主,而同日晚上则在大埔旧墟公园巴士站附近抢劫李姓事主背包、3张提款卡及一部价值6,000元手机。
职员认出被告变卖手机
控方庭上透露,二手手机店铺职员成功认出,被告霍廷昊曾到过店铺变卖一部手机。
霍廷昊於今年大年初三深夜被捕,即时还柙看管,属65名首批被拘控的旺角暴乱涉案者之一。霍今年2月中就暴动罪被带往观塘裁判法院提堂,由当值律师代表出庭,当时他报称任职侍应,但已失业一个月,其面对的暴动罪指他今年2月8日大年初一深夜,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
涉“旺暴”案 须禁足旺角
控方当时不反对让霍保释,只要求法庭开出合适保释条件“以减低他干犯罪行的风险”,而被告的当值律师则指,霍在香港土生土长,与父母同住,过往无案底,因失业没有收入,只能交出有限保释金。
裁判官最终批准他以1,000元保释,须禁足发生骚乱的旺角区街道及周边范围。
大年初一晚上,当局在旺角闹市取缔街头熟食小贩,触发近年罕见的严重暴乱,以本土派为首的搞事者向警员投掷砖头及玻璃樽,又到处放火焚烧杂物扰乱社会安宁,市民人心惶惶,社会各界无不严厉谴责。
警方事后拘捕多名涉嫌参与暴乱者,迄今警方共拘捕82人,部分人被控以暴动罪或煽动暴动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