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中案”片段相片可呈堂
2016-06-29 13:30:57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七警疑於前年占领期间,於龙汇道变电站暗角殴打曾健超一案,经过十七日审讯后,案中案程序昨终完成。杜大卫法官裁定,所有辩方争议的新闻片段、相片,及中区警署的闭路电视片段,均与案有关及表面真确,全部均可以呈堂,纳入为证据。案件押后至本年十月十九日展开正审,续审十五个工作天。控方将传召三十二名证人作供,当中除曾健超外,全部皆为警员。
《星岛日报》报道,杜大卫法官指,有关的新闻片段、相片,及闭路电视片段皆与案有关,及符合表面真确性,他对每段片段及每幅相片作独立考虑后,裁定法庭没有理据行使酌情权将这些证据排除於外,故全部正式纳入为证据。
虽然控方昨指已准备好开审,惟辩方表示,昨午才收到曾健超袭警案的近六百页审讯誊本,需时阅读,申请押后。控方同意建议,惟法官庭上质疑,为何双方在审讯第十七天才提出有审讯誊本,认为双方应早作准备。最终法官仍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批准将正审押后至十月,期间各被告准继续担保。法官提醒,辩方须於正审前,预备好需要的誊本及认证英文译本。
控方届时会再传召曾健超及五名制服他的警员作供,藉此证实该五名警员从没有对曾健超使用警棍。辩方资深大状骆应淦指,辩方盘问曾最少需时四天。控方另将传召二十六名未曾出庭的证人作供,当中有警员认出各被告,有警员负责处理片段及相片、处理曾健超向警方作出的投诉等。应辩方要求,负责诊治曾的医生及一名病理学专家亦将出庭接受盘问,就曾的伤势作供。获准呈堂的包括八段无线新闻的片段、五段苹果日报片段、两段亚视新闻片段、一段nowTV新闻片段、中区警署闭路电视片段、《苹果日报》及东网的新闻相片各一。
七警昨於便衣警员护送下离开法院,珍惜联盟的撑警示威者於法院外,斥撑黄伞人士“搅乱我哋建设慨香港”,并追骂撑伞人士“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