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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警催泪剂喷射涉家暴男走红,回应:一次非常普通的执法

2019-03-23 23:08:1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原标题:江西交警催泪剂喷射涉家暴男走红,回应:一次非常普通的执法

 女子街头哭喊救命称被家暴 民警用催泪剂喷射涉嫌家暴男子

“交警无权处置,你动我一个试试……你的警号是多少?”

“070588!”

“多少?”

“070588!”

2019年3月15日,江西交警陈新忠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对涉嫌家暴、以交警无权干预为由拒绝配合检查的男子两次报出警号“070588”,随后果断喷射催泪剂将男子控制。执法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关注和点赞。

陈新忠是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的民警,3月22日下午,陈新忠接受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采访。

陈新忠介绍,当天正在路面执勤,听到女子呼救后他拦车检查。盘查过程,男子拒绝出示任何证件,并称“交警无权处置”,还大声反问陈新忠的警号。随后,陈新忠两次报出警号,警告多次无效后,对男子喷射催泪剂。当天男子被移送辖区派出所,目前案件正由派出所办理中。

澎湃新闻从赣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陈新忠曾获赣州市公安交警系统“十佳规范化执法标兵”、“十佳执法爱民标兵”等荣誉称号,从警13年,曾经参加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起,未收到一次有效投诉。

面对众多网友点赞,陈新忠却说,这只是他日常工作中一次非常普通的执法行为,没想到引发了这么大的社会关注,“我想如果换做其他的人民警察,其他的同行处置这一事件的话,或许比我处置得还更加完美。”

陈新忠在街头执勤。赣州章贡交警 供图

要求检查被质疑:交警有权管这事?

澎湃新闻:可以跟我们介绍下当天事发经过么?

陈新忠:3月15日,我正在红旗大道红环路口进行例行检查,查处违法车辆。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女子尖锐的叫声,接着就听到喊“救命、救命!”我赶紧过去看是什么情况。

在我眼前的是一辆白色的雪铁龙轿车,一个女的坐在副驾驶将车窗玻璃摇下来伸手求助,大喊“救命!”我在车前打手势把轿车截停下来,这个女子说遭到家暴。驾驶座的男子拉拽着这个女子,一边说:“家暴谁,谁打你了?谁家暴了!”

我让他先不要动手,男子不听,我和同事就绕到主驾驶座的一旁。我对驾驶员说要进行盘查,请他马上熄火。当时车辆的副驾驶座打开着车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他万一冲动、一脚油门踩下去,对周边群众就有危险。

澎湃新闻:车上的司机拒绝配合检查么?

陈新忠:是的,他就拒不配合我的检查。他认为,交警没有权力去管这个事。然后我就跟他说,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我是交警,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有权依法对他进行盘查,就让请出示他的证件。

澎湃新闻:他态度怎么样?

新忠:他拒不愿意配合,态度很蛮横,嘴里说:“我违反了什么法律?”后来我说,现在有公民在向我们求救,我身为人民警察,就要依法来处置,请你先配合我的工作,先熄火下车,把车辆移到旁边,不要影响交通。

但他还是不听,嘴巴还冒出来说要拨打110,还说“你动我一下试试”。

两次报警号“070588”

澎湃新闻:后来怎么进行处置?

陈新忠:我再三警告他,如果再不配合执法,就属于阻碍执法,将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他不听警告,大声说:“你警号多少?”

我大声报告:“我警号070588!”然后他又问了一遍警号,我又和他说了一遍。警告几次无效后,我就采取强制措施,向他喷射了催泪剂。使用催泪剂后,我们就上车把他制服了。

接着,我把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把车上两人分开来进行盘查。

通过问询得知,两人是夫妻关系,因为琐事男子强行将他老婆拉上车,行驶过程中男子两次动手打人。女子在路边看到我们穿着警察制服,就开始呼救。女子说,如果不救下,她会被拉到乡下郊区去,遭暴打一顿就扔在那里。

澎湃新闻:后来事情怎么处理?

陈新忠:了解完事件经过后,我就将男子移送至当地辖区派出所,目前案件正由当地派出所处理中。

澎湃新闻:日常工作当中,是否也会遇到非交通违法类事件被质疑无权处置的情况?

陈新忠:这其实是社会上不少人对交警的误解,认为交警只能处置交通违法类事件。据《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交警也是公安民警也是人民警察的一份子,也拥有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相关权力,交警在处置相关案件(事件)中公民必须配合,配合民警执法在先,存疑置后。

此外,在这个事件中,家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人民警察有毋庸置疑的先期处置权,特别是在公共场合更不能容忍家暴。我认为,民警在处置家暴等看似家务事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态度应该是坚决不和稀泥,处置手段也是毫不手软的。

回应“走红”:只是本职工作而已,一次普通的执法

澎湃新闻:有没有想过这个事情会“火”了?

陈新忠:真的没想到。我自认为这只是我在日常执行执法中的一个最普通的举动。我想如果换做其他的人民警察,其他的同行处置这一事件的话,或许比我处置得还更加完美。你身着警服,头戴警徽在路面执勤,遇到这种情况下,你肯定应该毫不犹豫上前处置。但是没想到,经过媒体报道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这么多的网友点赞,真的没想到。

澎湃新闻:目前这个事情对你的工作生活有什么具体影响吗?

陈新忠:作为基层一线的民警,我还是跟以前一样,做好自己本职工作。我好多亲朋好友都在网络上看到视频,不少人还打电话来问我这个事。我和他们说,这个是本职工作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好炫耀的。

澎湃新闻:你入警多少年了,当时是怎么选择了这个岗位?

陈新忠:我是安徽人,从小就有一个志向,就是喜欢戴大檐帽,想成为解放军或者人民警察。2003年高考时就选了警校,考入安徽大学公安学院,现在改为安徽公安职业学院。2006年毕业后,经过考录来到江西赣州,成为一名基层一线的交警。

维护交通秩序是我们交警的主责,把交通秩序维护好,老百姓出行便捷了,也是我们对社会有一种贡献,违法行为查处多了,人民生命、财产就得到安全就得到了更好保障。

澎湃新闻: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时刻处在聚光灯下,执法行为稍有不当就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你在这方面有什么建议给年轻同行?

陈新忠:13年扎根基层一线,我接触过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人,如何在聚光灯下执勤执法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能让违法行为人心悦诚服的接受教育和处罚,我个人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一、要从思想上真正接受并且习惯在聚光灯和放大镜下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做到执法透明化、公开化从而促成执法者的习惯养成。二、自觉学习日常执法所需的法律知识,尤其是要熟练准确的掌握相关法条并能运用于执法实践,对违法行为定性要准确,适用相关法条要正确。三、遇到突发情况首先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所学知识进行研判从而定性违法行为,为下一步采取措施做准备,一旦采取措施就要干净利落。四、处置完毕后应及时把现场发生情况和处置情况报告给指挥中心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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