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尖锐矛盾未解
2019-04-09 23:31:38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星岛日报》4月9日发表题为“丁屋政策尖锐矛盾未解”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高等法院昨日就新界原居民丁屋权的裁决,暂时避过引爆一颗威力巨大的政治炸弹,还产生释放部分建屋用地的“附带效益”。不过,由于与讼各方无一全胜,各有输赢,诉讼极有可能层层上诉至终审法院,案件背后潜伏的社会尖锐矛盾,尚未完全化解。
现时新界原居民男丁有权透过三个途径申请兴建丁屋:其一是在自己拥有的土地上申领建屋牌照,一九七二年以来超过二万八千宗;其二是以三分二价钱申请政府以私人契约形式批出官地建屋,将来转售要补足地价,政策实施以来有超过一万宗这类个案;其三是申请以自己土地换官地建屋,这类个案有三千多宗。
新界男性原居民世世代代享有丁屋权利,连移居外国者都有,在土地日益短缺的香港,属于不可永续的安排,在楼价日高的环境下亦招来部分市民不满,提出司法覆核。另一方面,代表新界原居民的乡议局则要捍卫权益,双方矛盾不易化解。
暂避引爆政治炸弹
今次没有引爆政治炸弹,是因为法官周家明裁决新界男性原居民在自己土地上建丁屋,符合《基本法》保障的“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不过,对其余两项安排,法官则裁定只属英国管治香港期间,改善新界居住环境的行政安排,不属于《基本法》保障之列。
这项承认丁权应受保障的裁决,避免新界原居民强烈反弹,为维护丁权而采取激烈抗争行动。不过,那些自己没有土地的原居民,日后就不能向政府申请以私人契约形式拨地,而以地换地的安排亦成绝响。
其实政府近年已经逐步收紧这类安排,当局统计过去两年这类安排只占丁屋申请的一成三个案,降低了今次裁决引起的冲击。不过,原居民在自己拥有的土地上建屋,始终有用尽土地的一天,到时有权而无地,丁屋安排也就名存实亡,继而会
勿高估释放土地效益
现时被规划作“乡村式发展”的一千二百公顷官地之中,扣除道路、通道、人造斜坡及简易临时拨地后,一直未经批租或拨用的官地约有九百三十公顷。据法官的裁决,这些官地都不可建丁屋,从而带来增加土地供应的憧憬。
不过,这些土地不少被形容为“布碎”,不宜发展,即使个别地皮较为完整,亦受限于地理环境、基建和其他配套设施等,难以作高密度发展,不宜高估其纾缓土地短缺的效用,而且这些土地要待上诉官司完结才能够“解冻”,起不到短期纾缓土地困局的效果。
乡议局今次反应温和,没有发动原居民激烈抗争,原因是仍然寄望以法律途径来推翻不利原居民的部分裁决。不过,丁屋问题一日未全盘解决,政府就一日不能掉以轻心,须及早部署应对,研究透过行政措施,例如容许集中丁权建厦等,以消减这颗政治炸弹的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