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工人 政府外判重价更须重质
2018-08-08 04:17:36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星岛日报》8月7日发表题为“保障工人 政府外判重价更须重质”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食物环境卫生署观塘区三分一外判清洁工昨日罢工六小时,有工人诉苦称“坐低饮啖水”都被挑剔。很多清洁工是赚取最低工资上了年纪的人,无甚议价能力,更加需要政府提供保障。虽然现时政府就外判工规定用《标准僱佣合约》,保障最低工资和假期,但是招标评分偏重价低者得,工人的工作环境难以改善。
政府在一九九七年起,把一些非技术性职位,例如清洁、保安等,由公务员出任改为外判,目的是确保经济效益和服务质素,为公务员队伍瘦身,由私人机构提供价廉物美又够灵活的服务。政府内部调查综合各部门的估计,实施外判平均可节省近三成开支。
现时食环署的外判员工逾万人,数目仅次于房屋署,当中不少人是负责扫街、搬垃圾、洗厕所,辛苦又肮脏,厌恶性高,属于打工仔的最后选择。
走法律罅剥削工人
在失业率低见百分之二点八的社会环境,年轻力壮者不愁找不到工作,就算赚取最低工资,都宁愿去做保安员,清洁工往往是上了年纪、找不到其他工作的人,就算市场好景,都没有能力跳槽,对于一些恶劣的工作条件亦多数哑忍,昨日终于忍无可忍。今年初,房屋署的深水埗海丽邨,亦发生过外判清洁工罢工十天事件。
现时政府不同部门外判工作,在标书评分方面都偏重价格,大部分的价格与质素评分为七比三或六比四。以清洁行业来说,工资占经营成本八成,因此承判商大都以压低工资来争取中标。
有些承判商中标后规规矩矩,另有些则千方百计降低成本,打工人权利的主意,海丽邨罢工事件,就是源于一些教育水平低的清洁工人,不自觉地签了自愿离职信,导致失去遣散费。业界指承判商这种钻法律空隙来剥削员工自肥的做法,只是冰山一角。
另有承判商则减少人手,留下来者工作量大增,甚至无法应付政府合约的指定要求,审计署数年前就有报告批评一些外判商,没有在指定地点清洁街道,批评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应改招标评分准则
虽然政府有对这类承建商扣分,扣满三次就会禁止其五年内承投政府合约,但是实施以来只有一宗承建商被扣满分,原因是不少工人为了保住饭碗,或怕麻烦,没有向劳工处举报。
为了改善外判制度,政府由劳工及福利局牵头,去年八月底集合房屋署、食环署、康乐文化事务署和产业署四个外判工作最多的部门,再加上库务署,成立跨部门小组进行检讨,预计今年内有结果。
为了确保公帑得到善用,当局在评标时绝不能忽略价钱因素,但亦要保证不会间接沦为无良僱主的“帮凶”。新加坡在评比外判标书时亦有七三之比,不过是七成比质素,三成比价钱,本港亦须提高质素所占评分比例,让公帑和工人都得到适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