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司法公正 深究法庭拍照
2018-05-24 23:12:2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星岛日报》5月24日发表题为“保司法公正 深究法庭拍照”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本港再三发生法庭内拍照事件,甚至有人把陪审员听审时被拍下的照片电邮给司法部。要是不严加遏止,不但损害法庭尊严,干扰案件审讯,甚至可能影响司法公正。
本港一向有零星的法庭拍照个案,通常拍照者会认错,罚款了事。可是,近来的几宗拍照事件特别引人关注,原因是涉及二〇一四年占领运动旺角清场,以及一六年春节旺角暴动,都是政治特别敏感的案件,更有拍照者不认错。
这些事件都发生在短短三个月内,共发生四宗。当中最早发生的两宗,拍摄者分别是自称游客的内地汉及操普通话的男子,前者被执达主任放行,后者则被禁止进入庭内听审,法官都基于他们可能不知道香港法例,又觉得事件没有影响案件的审理,并没有深入追究,而法庭为免再发生类似事件,已经在多个当眼地方张贴不准拍摄的标示。
免破坏庄严 避干扰审讯
可是昨天仍有一个非本地永久居民的女子,自称为法律人员,在庭上公然拍摄,对法官的查问采取不合作态度,多番指昨日是“公开聆讯日”,背后的逻辑,是既然是公开聆讯,拍照又何妨,毫无认错的表示。
各处乡村各处例,欧美部分地区法庭审讯容许拍照,当年美式足球红星辛普逊被控谋杀前妻案,美国各大电视台连日直播法庭审讯案情,观众恍如追看连续剧。香港法庭则沿用英国普通法,禁止在法庭建筑物内拍照,尤其不能拍摄、绘画和素描案中各方人物,包括法官和陪审员。
有关法例其中一个目的是维持法庭庄严,就如要求进入法庭者要衣着端庄,同时避免干扰审讯。早年室内拍照要用闪光灯,电视台则要打灯,大家可以想象对审讯的干扰程度。今天手机盛行,解像度够高,虽然减少了对审讯的干扰;不过,就削弱了对案中相关人员的保障。
陪审员议案 更须受保护
出了法庭,案中相关人等可以用口罩等方式拒让人拍摄其真面目,在法庭内则不得遮掩;故此,庭内禁止拍摄,起到保护他们的作用,尤其是敏感案件的陪审员,在作出定罪与否的决定时,一定要确保自己不会遭“点相”受到报复。
上周五旺角暴动案件颁下裁决当日,司法机构的投诉办事处,却收到附上有四名陪审团容貌照片的电邮,显示有人从公众席偷拍。幸而当时陪审团已经退席审议,与外界音信完全隔绝,手机、报纸、电视皆欠奉,才免受照片事件影响。这次事件是为影响判决还是纯粹恶作剧,尚待追查。
本港法庭即使在公开聆讯中亦禁止拍照,并非“抱残守缺”地限制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而是有维护法院尊严,避免干扰审讯,以及确保司法公正的多重考虑。对于一些纯粹基于无知而犯错的旅客,法院或可重轻发落,但是,对于立意挑战这条法例、或者别有用心利用拍照作为施压的行为,就必须一查到底,作出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