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关破获多起走私“蓝精灵”案
2019-03-14 04:31:30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呼和浩特海关破获多起走私“蓝精灵”案
瞄准走私 高压严打
严厉打击“芬太尼为代表的新精神性物质等毒品走私”。这是今年全国海关工作会议明确的一项重要工作。据呼和浩特海关3月2日消息,该关缉私部门日前破获2起走私毒品案,查获通过国际邮件渠道走私新型毒品“蓝精灵”200粒。
1月15日,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海关国际邮件监管现场关员在检查一个寄自日本的邮件时,发现邮件申报品名为保健品,实际上内部装有完好无损的药品一盒,内装100粒药片。翻译药盒包装上的日文字样,发现此盒药品为氟硝西泮,是我国二类管制精神药品,俗称新型毒品“蓝精灵”。2月5日,现场关员在检查另一件寄自日本的申报品名为保健品的邮件时,再次发现一盒氟硝西泮,内装100粒。
经查,这两起新型毒品走私行为,系犯罪嫌疑人通过代购、导游等渠道从日本购买后,伪报成其他品名邮寄到国内的。犯罪嫌疑人明知氟硝西泮(蓝精灵)是我国精神类管制药品,视同毒品管制,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走私毒品罪。
据了解,氟硝西泮在日本是一种用于治疗失眠、焦虑等病症的处方药品,需经过严格的处方药管理审核程序才能购买服用。但是由于这一药品具有极强的催眠、遗忘、成瘾作用,与酒精一起合用时还会产生与吸食传统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除了被吸毒人员吸食外,还经常被不法人员用于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鉴于此,我国已将其列入《精神药品品种名录(2013版)》二类药品目录,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和相关司法解释,氟硝西泮属于“毒品”范畴。
近年来,随着海淘、代购业态的兴起,大量国外货物物品通过国际邮件渠道进入国内,呼和浩特作为集散地和中转站,每日接收大量来自海外的邮件包裹,有的从呼和浩特再转寄区内外其他省市。2018年9月以来,呼和浩特海关隶属机场海关持续加大国际邮件监管力度,连续查获寄自日本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进境的氟硝西泮,目前缉私部门已立案侦办此类走私毒品案件4起,共缴获氟硝西泮7盒共700粒。海关提示,从海外购买邮寄药品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触犯法律。(李会军)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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