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警方破获系列盗窃超市财物案
2018-12-17 03:32:28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夫妻盗贼超市行窃,不料偶遇警察,人赃俱获。近日,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成功侦破系列盗窃超市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于某(男,32岁,河南省濮阳市人)、焦某(女,28岁,河南省濮阳市人),核实盗窃案件8起,涉案价值4000余元。
12月1日,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史各庄派出所民警小史(化名)下班后在辖区一大型超市购物时,碰到一男一女正推着购物车在超市内四处走动,且购物车内的物品非常多。十分钟后,小史结完账准备离开超市时,发现二人没有去收银台结账,而是径直推着装满货品的购物车走向超市出口。
发现二人行为异常,小史立即将这一情况通报派出所,并提示超市工作人员。超市工作人员立即对二人购物车里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都是没有经过收银台结账的。小史和前来支援的史各庄派出所民警当场将二人抓获。民警随后在其住处起获了食用油、收纳箱等涉案物品,都是二人从超市盗窃的商品。
经讯问,于某、焦某某如实供述了今年10月份以来,多次在超市内盗窃食品和生活用品等商品的犯罪事实,作案8起,涉案价值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据了解,于某目前在北京务工,焦某某在京尚未找到工作,二人为夫妻关系。今年10月,焦某某在住所附近超市购物时偶然发现超市出口处没有保安,便心生邪念,将没有结账的物品径直带出超市。4次作案都没有被发现,焦某某便将这一“商机”告诉了丈夫,两人故技重施,11月份以来共同在该超市内作案4起,8起案件涉案财物价值4000余元。
目前,于某、焦某已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盗窃超市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视情节处以五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及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盗窃罪,面临罚金、管制、拘役乃至有期徒刑等刑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只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