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与时间赛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
2017-12-31 13:45:39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者:isen点击量:
12月8日,初冬已至,苏北大地寒气逼人。然而,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马坡镇秦庄村却洋溢着满满喜气,铜山区人民法院郑集人民法庭庭长万小永一行来到该村,为九十三户村民现场发放水稻损失赔偿款,让农民兄弟们在寒冷冬日里感受到了暖暖温情。
2017年9月16日下午,几位村民代表拿着诉状和稻种来到郑集法庭。万小永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原来,今年5月,马坡镇董洼、秦庄两个村的部分村民在队长的介绍下,从当地一稻种经销商秦某手中购买了稻种。谁料,稻种种下后,出苗参差不齐。他们派出代表找到了经销商,哪知该经销商也是从另一种子经营部购得稻种,经营部的负责人又因病住院,而该经营部稻种也是从山东某种子公司购的。
在经营部负责人住院期间,他们多次联系种子公司,到该种子公司去讨说法,但是该公司并不给解决问题,甚至根本不派人接待。为了防止损失的扩大,他们纷纷从他处购买秧苗进行补栽,有的还进行了重新耕种。所造成的损失,就一拖再拖地到了稻子马上要收割的当下。一旦收割,损失则难以举证。
出芽率到底有没有问题?现在如何鉴定?稻子眼看就要收割,时间这么急,找谁鉴定?如果出芽率存在问题,损失如何确定?……这件棘手的案子,就这样突然摆在了万小永的面前。
经过斟酌,万小永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清晰的解决方案:兵分两路,加急化解。第一,马上联系涉案当事人,尽量调停纠纷。第二,即刻联系农业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损失鉴定。
在与农委相关部门紧急沟通后,他们表示,愿意在开庭时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并可以就相关专业问题作出解释,至于出芽率鉴定,则需要到淮安有资质的部门去做。
调解的过程也是万分艰难。接到案件的当天,万小永拨通了山东种子公司总经理的电话,但对方仅接听了一次,就再也不接电话了,给他发短信也不回。
9月21日,法庭向被告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28日到庭调解。但是因为邮局的原因,该书面通知28日下午才送达被告。原告和其他被告白白等了一上午。时间又耽搁了多日。
幸运的是,当万小永再次和山东种子公司总经理联系时,电话终于接通了,他表示愿意派人第二天到庭调解。
9月29日近中午时,山东种子公司派的工作人员终于到庭了。但他表示,仅仅是来看看,听取一下双方的意见,并没有带相关的代理手续。调解又陷入了困局。
在和山东种子公司代表交流的过程中,万小永发现,对方还是愿意接受调解的。于是,他根据谈话内容,适时地引导,讲事实,摆道理,耐心地向双方阐明应负的法律责任,让双方明确地认清各自的利益得失。最终,山东种子公司愿意出5万元赔偿。
转眼到了国庆节,为了案件的解决,万小永多次与被告联系,确保双方在数额上达成一致意见。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假期将要结束的前一天,双方基本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只是诉讼费用均要求对方承担。
假后上班第一天,万小永再次联系到双方,要求到庭调解。10月12日,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直到下午一点,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下了调解协议。
签订调解协议的第二天,张集法庭收到了山东种子公司在10月11日,也就是调解前一天寄送的管辖权异议书。如果再晚一步结案,结局就会截然不同……
一切都在与时间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