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系列非法办理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案件
2019-07-16 19:51:15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2019年7月9日,经过一个月的努力,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在新兴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侦破一起私自买卖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案件,查获伪造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共计70余本。目前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田某、吴某、杨某、李某等5人被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得从头说起。
办假证,多名出租车司机资格证被查扣
今年6月初,公安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不断接到阎良区多名出租车司机报警,称自己托人办理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阎良区出租车管理所发现是假证,已有部分出租车司机的假资格证已被出租车管理所没收。接到报警后,北屯派出所高度重视,经过与阎良区出租车管理所了解和对前来报案的出租车司机进行询问后发现,他们手中的假证都是从一名出租车代班司机田某处办理的。
漏端倪,阎良公安介入调查
办案民警梁雷、杨军遂将嫌疑人田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田某交代自己去年想开出租车挣点钱,经别人介绍在一名叫马某(男、40岁、阎良区一名出租车司机)的人手中以1780元办理了从业资格证,拿到资格证后田某用手机扫描出租车资格证上的二维码也能扫出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田某也用资格证注册通过了滴滴打车软件,便认为马某所办的资格证是真证。由于阎良区很多人想开出租车,开出租车又必须要办理出租车资格证,所以田某认为有利可图。为了挣点外快,他便向多人介绍自己也可以代办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从此便开展了推销代办出租车资格证的业务。一些出租车司机询问后为了方便省事,又想着在西安学习考证要一个星期,住宿、吃饭花费太大,万一通过不了考试,又白白浪费了时间和钱财,便索性花钱在田某处办理了资格证。直到今年4月份,田某通过马某为他人代办的资格证被阎良区出租车管理所鉴定为假证并没收处罚后,田某才意识到通过马某办的资格证均是假证。
贪小利,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获取这一重要线索后,办案民警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出租车司机的损失,净化阎良区出租车行业风气,优化营商环境,北屯派出所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主动工作,积极取证,先后与已查明被骗的的40余名出租车司机见面谈话,夯实证据,成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马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立即将马某(男、38岁,阎良区出租车司机)传唤至北屯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 2018年5月,马某上网时发现了一个办证链接,加之自己刚好需要办一个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便尝试着点进去看看。马某在网上与对方商量好价格后互相添加了微信,并通过微信向对方发送了自己的相关资料和办证费用1780元,短短一周后马某便收到了对方通过快递寄来的资格证,马某在拿到办好的资格证后觉得这是一个商机,便伙同自己的朋友李某(男、,出租车司机)在阎良区做起了办证的这门“生意”,通过马某和李某办到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田某(男、30岁、出租车司机)、吴某(男、42岁、出租车司机)、杨某(男、48岁、出租车司机)三人为了赚取中介费,以每个证多收取300元至1000元不等不断的向他二人“介绍生意”。不到一年时间,马某和李某非法获利2万余元,其他人也从中获利。
办案民警通过深挖上线,在市局物侦支队、分局国保大队的技术支持下,很快对犯罪嫌疑人马某的快递来源信息发现,马某所办的出租车资格证均是通过湖南湘潭、娄底、长沙等地的制假证团伙通过顺丰快递发货到其手中,从而以高价出售给办证人。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深挖之中。
警方提示: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凡是涉及到国家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件、印章,必须到政府部门办理,切勿因贪图方便、省事随意在网上或托他人买卖、办理,否则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李建军 杨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