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 南充全市破获非法捕捞案件39起
2019-07-02 16:15:16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7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在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里,我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河道警长制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市共破获非法捕捞案件39起,刑事拘留20人,取保34人,监视居住3人,移送起诉案件8件9人。
在禁渔期,仪陇县公安局会同渔政部门,采取巡逻执法和蹲点守候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全县各条流域水产资源的保护和执法力度。4月17日深夜,该局治安大队民警与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岐山河段)巡查时,现场挡获利用电瓶非法捕鱼的男子苟某,查获非法捕捞的鳝鱼、泥鳅、鲫鱼等各种水产品共2.5千克,缴获高压电瓶、升压器、背篓等捕捞工具。
调查中,苟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他多次非法使用电捕工具,在多条河流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苟某被仪陇县公安部门依法刑拘。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渔期,相关部门发布了《南充市2019年禁渔期公告》,在此期间,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及人工修建的水库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等。”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深入推进河道警长制工作,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侦查支队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保护河流生态安全。(南充日报记者 李然 实习生 王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