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2018年海关侦办“烟弹”走私犯罪案70起

2018-12-29 02:37:29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发布者:isen点击量:

记者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今年以来,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犯罪案件70起,案值5.4亿元,查扣涉嫌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63188条,查证涉嫌走私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47万余条;烟草部门共立案557起,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22万条。

加热不燃烧卷烟俗称“烟弹”,是一种通过专用烟机将烟弹加热后,供人使用的新型烟草制品。许多电子烟用户会将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称为电子烟,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虽然依靠电池加热,但加热的主要对象还是传统烟草,所以并不能算的上是严格意义上的电子烟,而电子烟虽然不含烟草,但烟油中仍含有尼古丁成分,属于烟草范围,所以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与电子烟统称为新型烟草。加热不燃烧卷烟因其外观新颖、时尚,烟雾小,逐渐成为烟草界“新宠”,被国内部分烟民尤其是年轻烟民所青睐。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国内巨大的烟草市场,想方设法将国外“烟弹”走私入境,非法销售牟利。

据介绍,为逃避进出境监管规定,走私分子在境外批量囤积“烟弹”后,化整为零伪报为免证免税物品快递给国内批发买家,后者再分销给国内下家或者委托“水客”利用“蚂蚁搬家”方式,从进出境口岸、边境夹带走私进境,再化零为整交付国内买家。

2018年以来,海关针对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态势,会同国家烟草专卖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和非法经营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对重点地区边境口岸和国际航班的督导,新疆区霍尔果斯、黑龙江黑河、绥芬河、深圳、北京等进出境口岸分别通过设立电子警示牌、加大对旅检通关、国际快件的查验等措施,遏制走私“烟弹”违法犯罪活动。今年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犯罪案件70起,案值5.4亿元,查扣涉嫌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63188条,查证涉嫌走私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47万余条。

根据我国现行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卷烟等烟草专卖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未通过国家烟草管理部门授权许可,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进口、销售卷烟等烟草专卖品,包括“烟弹”这种新型烟草制品。对逃避海关监管规定,偷逃应缴税款,危害国家税收安全的不法行径,中国海关将一如继往对伪报、瞒报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代购”发布的虚假信息,以防购买到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商品;进出境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实申报,个人免税商品限自用、合理范围。(记者蔡岩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