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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设立股权投资计划严防“名股实债” 变相抬高融资成本

2018-01-05 17:19:48 信息来源:长江商报网综合发布者:isen点击量:

为更好发挥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切实防范保险资金以通道、嵌套、名股实债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保监会5日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在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股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规范。一是要求股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收益应当与投资标的经营业绩或收益挂钩,严防以“名股实债”方式,变相抬高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二是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投资计划应当承担主动管理职责,不得直接或变相开展通道业务,不得开展嵌套投资。三是建立优先注册机制,切实引导保险资金发挥自身特色,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股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参与实体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统一资产管理产品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股权投资计划相关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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