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19-06-03 21:07:14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6月2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记者跟随联合执法人员进入部分小区目击执法经过。
5时许,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执法队和城管执法队的队员首先来到长安区棉四小区。刚进入小区,一只体型庞大且没有拴绳的金毛巡回猎犬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这类大型犬不能在市区饲养,违反了《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和《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经执法人员告知,犬只主人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规。同时,执法人员为犬只主人开具了“石家庄市违规犬只暂扣单”。
“我回头主动去办理狗证还不行吗?”在富瀛苏园,一位女士同时带着两只小型狗在散步。两只犬不仅没有拴绳,而且已经违反“一户养多犬”的规定。经执法队员询问,还发现两只犬都未办理狗证。面对执法,该女士十分不理解,在执法人员一再说明警告下,才接受了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在高营大街发现一位女士带着一只斗牛犬在遛弯,也没有拴绳。执法人员暂扣了该犬只,并表示,斗牛犬不在我市准养犬只的36种之内,为烈性犬,不能办理狗证,因此也属于禁养品种。
在三个多小时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到棉四小区、一印宿舍、恒大御景半岛、南高营回迁区、亲亲小镇、石铁路院宿舍等11个小区进行了突击检查,暂扣违规犬只9只。
据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和《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将“城市文明大行动”引向深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从6月1日起,联合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四种违法行为,集中进行处罚。其中,对一户养多犬、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执法队民警表示:“对遛狗不拴绳,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行为,执法机关发现后会予以严肃处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下去,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希望广大市民在熟悉《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和《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后再考虑养犬事宜。”(记者 张静雯 见习记者 石梓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