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法院公开审理恶势力成员非法拘禁案
2019-04-27 06:34:37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暴力讨债 这伙人殴打、电击太猖狂
涿鹿县法院公开审理恶势力成员非法拘禁案
庭审现场。
为索取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债务,张家口市涿鹿县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对被害人非法拘禁,并实施电击、扒光衣服淋冷水等恶劣行径。4月23日,涿鹿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许云峰、王亚会为首,被告人王树增、侯雪峰、张晓刚、郭永钢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被告人许云峰经营的盛伟金山二手车店、涿鹿迎奥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亚会经营的涿鹿县京西投资公司门店,为索取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债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犯罪活动。
其间,6名被告人先后分别对高某、路某、赵某、朱某以索债为名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被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从2小时到28小时不等。在拘禁过程中,用拳脚、棍棒对被害人进行恐吓、殴打,有时将被害人摁倒在地,强行扒光衣服推到卫生间内,用冷水管往被害人的身上淋水,还强令被害人跪在地上,甚至将被害人锁在一把铁椅子上用电棍电击。
2017年7月1日10时许,被告人王树增与张晓刚在涿鹿县涿鹿镇东风路一个手机店内看到朱某,遂要求朱某到盛伟金山二手车店还钱,朱某不愿意去,张晓刚遂打了朱某一个耳光,后与王树增强行将朱某抬出手机店,扔进汽车后备厢,拉回盛伟金山二手车店内。后因群众报警,公安民警于当日12时许到盛伟金山二手车店将朱某解救。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均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的亲属、媒体记者、人大政协代表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持续近9个小时。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马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