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2018-05-07 23:36:16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今年(2018年)以来,邯郸市在全市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根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记分,根据记分多少,分别对企业挂绿标、黄标、红标和黑标,满12分挂黑标。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先行在重点排污单位推行,一般企业受到环境处罚的,将被纳入信用评价范围。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周年记分制。对评价年度内无记分记录的企业,挂绿标;对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6分以下(含6分)的企业,挂黄标;对累计记分6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企业,挂红标;对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挂黑标。对一次性记11分以下的,整改后核销其相应的记分,但保留标识颜色;对一次性记12分的,整改后保留其相应的记分及标识,下年度予以核销。黑标企业列入市环境违法“黑名单”。
被列入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处理类别的共有警告、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等12项。其中,一次性记分为12分的共有5种行为,分别是责令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停止建设、责令停产整治、吊销许可证或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
此项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分别录入。对绿标企业,将采取鼓励性措施;对黄标企业,将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对红标企业,将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企业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黑标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适用于停业、关闭的,依法报有审批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通讯员冯涛、蒿文祥 记者白增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