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香港39死海难案:南丫Ⅳ船长申讼费上诉遭驳回

2016-07-05 12:22:58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资料图:2012年10月2日,往来南丫岛榕树湾的消防船只。当年10月1日晚,香港南丫岛对开海面发生一宗撞船事故,涉及两艘载客船只。事故造成三十余人死亡。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造成39人死亡的2012年香港南丫海难事故,涉案的南丫Ⅳ号船长周志伟早前被裁定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监9个月。但他不服原审法官于裁决后拒绝判他取回部分讼费,于昨日向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香港终院经考虑后,驳回其申请,并决定押后以书面判词交代理由。

 

 

 代表周志伟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4日在终审法院表示,周经审讯后,虽被裁定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但有39项“误杀”罪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且控方在作出检控时,并没有将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当作是误杀罪的交替控罪处理,故麦高义认为周可向律政司取回部分讼费。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闻言指出,就本案而言,两种控罪的证据有重复,纵使周志伟在较严重的误杀罪被判无罪,但仍被裁定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故周志伟已做出了自招嫌疑的行为。根据既定原则,即使被告脱罪,律政司也不用支付讼费给他,因此终院决定拒绝周志伟的上诉许可申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