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讼五年 陈志云案将上诉至终院
2016-06-30 12:05:53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商业电台首席智囊陈志云在任职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期间“秘捞”,收取十一万二千元利益,案件缠讼五年,昨获终审法院批出上诉许可,案件定于明年二月二十一日作“终极上诉”。
《星岛日报》报道,常任法官邓国桢认为《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含有两项元素,包括陈志云的行为是否与无线电视业务有关,以及是否有意图影响或干预主事人的业务,但上诉庭并没有处理陈的“意图”。
邓官并质疑,同样出席奥海城除夕倒数活动《志云饭局》的艺人黎耀祥为何没有问题。
逃过牢狱之苦的陈志云昨未有出庭,昨日如常到商台主持节目和开会,下午离开时被问案件获受理心情,只双手合十说“多谢关心”。
陈志云于2009年出任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期间,收受十一万二千元出席无线及奥海城合办的除夕倒数节目的《志云饭局》,陈和助手丛培崑事后被廉署控告串谋代 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去年十二月律政司第二度上诉得直,原审法官判二人各罚款八万四千元及二万八千元。丛培崑于今年四月,已放弃向终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