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邀港府赴京商改善通报机制
2016-06-28 13:32:26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被内地拘留八个月,特首梁振英为此去信国务院港澳办,建议尽快检讨两地现行通报机制。港澳办昨回覆特首办指,公安部同意检讨通报机制,并邀请特区政府派代表团近期到北京商谈。梁振英感谢中央政府的积极回应,表示特区政府会尽快联络中央及内地相关部门敲定跟进安排。港府消息表示,相关代表团预料会由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率领。立法会议员认为要改善通报机制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须扩大通报的执法机制至中央项目组等机构;二是要订明通报时限。
《星岛日报》报道,新华社昨日发出新闻稿表示,自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保安局签署《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安排》以来,截至2015年底,内地向香港通报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香港居民有6172人;港方向内地通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地居民有6934人。现行通报机制已经运行十多年,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公安部邀请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代表团,近期到访北京商讨,到时内地有关省市办案单位会通报林荣基案情况,以及今年三月大埔找换店劫杀案,疑犯在内地落网情况。
据了解,港府仍未商讨代表团的人选与建议,但估计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会担任代表团团长,警方及律政司都会有代表随团。一般情况下,港府与内地会先沟通,达一定共识后才会派代表团访京。消息人士表示,相信改善通报机制不难达成共识,应可在短时间内成事。
至于如何改善机制,熟悉机制的议员都建议循两方面着手。前保安局局长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指,现在的通报机制涵盖公安机关、国安机关、海关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但未包括中央项目组或其他执法部门,商讨可研究是否扩大涵盖范围。而通报时间亦未有硬性规定,可否讨论如何尽快通报或阶段性通报。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涂谨申指,现时的通报机制没有包括如中纪委、铁路警察,又或中央项目组,他认为不管执法的是国家机关还是党机关,内地所有官方拘捕都应涵盖在通报机制内。他又指,警方过往有提过通报机制的工作目标是在十四日内完成通报,当中70%个案能在十日内通报,90%个案在十五日内成功通报,他认为机制应订明双方不能迟于两周完成通报。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认为,即使所谓的中央项目组,都是公安或国安机关下的一个小组,现在通报机制的涵盖范围已经足够。但在通报时间上,他认为特区政府与公安局可商讨一个合理的通报时限,如两周或一个月。
叶国谦相信改善通报机制不需很长时间,但更困扰港人的是内地超时拘押问题。内地执法当局有权拘押涉案人士三个月以侦查案件,但在三个月后又可以用其他罪行延长拘押时间,他已在两会时向中央提出解决这问题,认为没证据就应放人,但这问题并非只针对香港,而是全国性问题,相信并非一时三刻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