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梁国雄收受黎智英捐款未申报提出检控
2016-06-25 11:33:27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于2012年5月透过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收受黎25万元,涉一直未向立法会申报,在2014年1月的“捍卫编采独立自主议案”,议员提及《苹果日报》遭商业机构抽走广告时,却在场及曾发言。据悉,廉署调查黎智英银行存款流向,揭发黎早在2012年曾向4个泛民政党共捐出950万港元,当中50万给予社民连,梁国雄及另一社民连成员则以个人名义各收到黎25万元捐款。黎及Mark Simon不在本案证人名单之列。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审阅廉署呈交的调查报告,认为梁国雄于2012年以个人名义收取黎智英25万元捐款,以及梁在立法会辩论捍卫新闻议题,多名议员提及《苹果日报》疑受政治打压被抽起广告时,未有申报利益或避席,更在答问及辩论中发言,“潜在利益冲突”,剥夺公众知情权。律政司卒于本周四正式起诉梁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指,黎智英于2012年4月签发950.02万元支票,存入私人助理Mark Simon个人户口,再由Mark 买入4张现金本票,分别捐给四个政党,其中一张面额100万元本票原打算给予社民连,后来却“一开三”变为一张50万,两张各25万元,其中一张25万本票存入梁国雄的个人滙丰银行户口。
梁其后将40万元转帐给其议员助理支票户口,用作支付议员办事处租金及职员薪金,事后向立法会“实报实销”,但其中3万多元用作缴付3名议员助理及职员薪酬,以及20万元印制工作报告及其他印刷品款项,则没有向立法会申索。
辩方律师文浩正称“长毛”将以控方滥用司法程序,蒙受政治检控等理由,向法庭提出永久终止聆讯。此外,控方昨午才向辩方提供6个文件夹,逾二千多页证物文件,及六张合共长达十五小时七分钟的录像光盘,辩方需时审议,故要求将案押后十四天。
高级检控官连普禧则申请将案延至下月8日,直接转介区域法院答辩,辩方反对。主审裁判官杜浩成指根据《裁判官条例》第八十八条,控方提出将案转介区院处理,裁判官必须遵从,无权异议。况且,控方的转介申请没有对被告造成不公平或偏见,故下令将案延至7月8日,被告将在区域法院答辩,获准以现金3000元保释。
60岁的梁国雄被控2012年5月22日至今年6月23日,没有合理辩解而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向立法会隐瞒2012年5月22日透过Mark Simon接受黎智英2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