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误信性交改运 让“法师”四度体内射精
2016-06-22 11:53:19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被告罗伟略散庭时飞奔离庭,惟不慎跌在地上。
艾森网消息:24岁女子因男友多次超速驾驶被影“快相”,相信假扮法师的室内设计师所称两人“相克”,前年3月至12月先后4次答应法师进行法事,即性交。女子前年底与男友分手后,“法师”仍不断提出进行法事,女子才开始起疑,但去年再被非礼。被告否认四项以虚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及一项猥亵侵犯罪,女子昨指若非相信被告有能力为她转运,绝不会与被告性交,因“我净系可以同我钟意的人发生性行为”,更表示被告的外貌“可以做得我老窦喎”。
《星岛日报》报道,事主X昨在屏风后作供称,10岁开始对占卜有兴趣,旧同事12年介绍被告罗伟略(43岁)给她认识。当时被告为她占卜,指她将有一个比她年长12年的男友。13年12月,她向被告透露找到一名比她年长12年的男友,但男友常因驾驶超速收到告票。被告指因两人相距12年,刚好是一个“相克”,提出可以法事为她解决。
14年2月,被告在荃湾公园向X解释法事的做法,X指被告当时表示法事是“借鬼刀”,即被告要偷去X男友的灵魂,上被告的身,再与X结合。被告续解释结合是指他与X性交。X表示需时考虑,因当时她对此半信半疑,便向旧同事查问被告为人,旧同事指被告为人可以。同年3月,X与男友关系转差,便答应被告进行法事。
被告要求X准备诚意金及各种物品,并要求X经期完结后七天内进行法事。两人往荃湾一家时钟酒店,被告在X身上挥舞双手疑似画符及念经后,便与X性交,期间被告要X合上眼及心里想着男友。同年6月、11月及12月,被告均有与X进行法事,每次被告都没有使用避孕套,并有四次在X的体内射精。
大半年间,被告要求X传送只穿内衣的照片予他,有时甚至要求X传送裸照。被告曾答应会删除相片,亦要X删除两人所有对话记录及相片,以免影响法力。其中一次法事前,被告要求X穿上性感睡衣,摆出性感姿势让被告拍片作法。X昨指被告曾称诚意金金额越高,法力会越大,故X前后共给了1万元诚意金予被告。
被告昨为逃避记者拍照,除带记者在法院内“游花园”,更出手推开记者;直至散庭时飞奔离庭,惟不慎跌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