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提上诉 传向《壹周》索赔逾4.7亿
2016-06-21 10:43:22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内地中草药洗头水生产商霸王国际集团,於一○年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壹周刊》诽谤,索偿逾六亿三千万元,破了本港历来诽谤案最高索偿纪录。高等法院今年五月裁定《壹周刊》诽谤罪成,仅须赔偿三百万元。霸王集团不满赔偿额太低,昨在二十八天上诉限期届满前提出上诉,要求推翻判决。消息指,霸王并要求《壹周刊》支付逾四亿七千万元。
《星岛日报》报道,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昨晚在联交所发出公告,指经寻求法律意见后,已决定针对判决提出上诉,并已向《壹周刊》送达就判决的上诉通知书,及将於今天呈交上诉通知书予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霸王集团於本案追讨最大的申索项目,源於内地销售额剧跌所导致的利润损失,涉及共四亿四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但主审法官陆启康在判词指出,《壹周刊》本身没有在内地发行,及按内地法律,原始发布者毋须就内地传媒的“转载”负责,故终裁定《壹周刊》只需赔偿两名原告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其附属国内生产商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声誉损失三百万元。法官另判《壹周刊》要支付霸王八成讼费,估计金额要四千万元,连同霸王本身的律师费,估计《壹周刊》至少要七千万元“埋单”。
法官亦於判词批评,涉案报道不属於负责任的新闻报道,《壹周刊》无确保内容属事实、客观和公平,及没有充分地向读者报道霸王的说法,批评其报道手法无知及不负责任,但认为涉案记者非有意中伤霸王。
虽经过六年终获判胜诉,但高院颁下裁决当天,霸王集团的股价却急转直下,收市价为零点三九五元,相比起霸王股价在涉案文章於一○年七月刊登前,接近四点八元的高位,跌至不足十分之一,市值蒸发达一百亿元,现缩至只有约十一亿元。多名霸王受害员工和股民,於本月中前往壹传媒总部及老板黎智英大宅外拉横额示威。
引发这宗本港历来最高索偿金额的案件,事源於《壹周刊》於一○年七月十四日,刊登一篇题为“霸王致癌”的文章,内容指其生产的洗发水内致癌物质“二恶烷”含量超标。霸王其后入禀高等法院,指该报道对霸王构成诽谤,令其生意损失达约四亿元人民币,要求《壹周刊》支付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