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清:应就“港独”展司法程序
2016-06-06 13:14:22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有“港独”分子早前成立“香港民族党”,反对派亦以言论自由为鼓吹“港独”的言行开脱。城大法律学院昨日举行圆桌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现时应该展开司法程序,调查“港独”会否触犯刑事法律以及会否涉及外来组织、资金等等,而刑事检控专员亦应该向保安局提供法律意见,令执法机构知道现在是否需要调查。
扬言用暴力超越言论自由
香港《大公报》报道,城大法律学院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昨日举行圆桌会议,讨论旺角暴乱、“港独”以及言论自由的法律问题,胡汉清、清洪、城大法律学院副院长林峰和教授顾敏康等亦有出席。胡汉清指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无论任何罪行都要负上法律代价。胡汉清认为,对于“港独”,首先应开始司法程序,调查“港独”行为会否触犯香港刑事条例,因为他们已开立户口,组织有几十人,又讲明考虑暴力等,这些都已经超越了言论自由。
胡汉清认为,政府应该调查这种非法行为会否涉及外来组织、外来资金等。调查亦可以向公众传递信息,指出这种行为至少有理由相信可能触犯香港刑事条例,让公众有所警惕。他续说,刑事检控专员应该向保安局提供法律意见,让执法机构知道现在是否要调查,要调查的话是什么形式启动司法程序。
胡汉清又表示,为了保持司法独立,当现时有法律处理“港独”行为时,有关机构就应该要执行。他指出,假如检控时遇到人权条约的挑战,可以交由终审法院普通法专家法官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