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否认袭击罪:辩方质疑证据可靠性
2016-06-02 12:00:38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轰动全港的“七警案”在曾健超被判囚后,昨终在区域法院正式开审。惟因曾健超前天再录取新口供,控辩双方均指需时就此研究,故将案件押后至今午再续。七名被告昨再就控罪作答辩,所有被告否认“有意图袭击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第五被告另被控在中区警署接见室袭击曾健超,他昨亦否认“普通袭击”罪。控方指辩方将会争议所有新闻片段中的人物身分。
《星岛日报》报道,由于辩方将争议由无线电视、亚视、NOW及《苹果日报》拍摄的片段,及第五、六被告的代表大状钟伟强及林芷莹亦表明争议在中区警署的闭路电视片段中的人物身分,故本案需先处理“案中案”,即片段可否呈堂才能正式开审。首被告的代表资深大状骆应淦昨表示,辩方希望以传统“案中案”方式处理,惟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则希望在处理案件一般事项时,一并处理片段争议性,让某部分证人不用重复出庭。
控方透露“案中案”将传召11名证人,而其中7名证人与一般事项重叠。该七名证人包括曾健超,他将会就无线电视、亚视、NOW及《苹果日报》的片段作供,另外6名则为警员,会就亚视片段作证。法官杜大卫要求控辩双方,就以甚么方式处理片段呈堂性作商讨,并会在今天作决定。控方相信不论以任何方式处理,证物争议的审理最少长达一星期。
“金牙大状”清洪指,辩方日前才收到达五百多页的新材料,需时研究。杜官质疑案件已开展多时,何以至今仍有如此多的新材料。控方透露五百多页新材料,包括曾健超于事发后申请司法覆核,要求公开七警身分的文件、其他控方未有采用的材料等。控方在庭外亦指,曾健超早前已提及待其袭警拒捕案审结后,将会再录取新口供,故曾在前日再次向警方录取一份额外的证人供词。
资深大状骆应淦昨曾申请让辩方及被告能在庭上使用平板计算机阅读文件,控方没有反对。杜官则表示在庭上可以使用手机,情况亦十分普遍,故会考虑辩方的申请。
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四十八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二十九岁)、观塘区反黑组警长白荣斌(四十二岁)、观塘区反黑 组警员刘兴沛(三十八岁)、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三十一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三十二岁)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三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