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枭”来港播“独经” 郑松泰:推翻港府
2016-04-09 10:52:38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香港大学学生会举行““港独”与“台独”:公投制宪与独立的关系”论坛。
艾森网消息:激进“港独”分子近日开始勾连外部势力,妄图推动“港独”。在香港大学昨日举行的一个论坛上,“台独”学者梁文韬,就联同声称会参与今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热血公民”成员郑松泰,及激进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大力鼓吹“港独”。梁声称,中央恢复行使香港管理权是“强权”对“小国”的入侵和霸占。郑松泰就引用针对特区政府官员的失实报道,大言不惭地称香港人就此可以“推翻香港政府”。两人在场上臭味相投,称“港独”和“台独”应互相推进。政界人士批评,“港独”、“台独”分子合作明显较前紧密,将损害香港以至台湾人民的利益,各界必须警惕。
香港《大公报》报道,在港大举行的““港独”与“台独”:公投制宪与独立的关系”论坛上,在香港出生的台湾成功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梁文韬,昨日在该论坛上虽承认,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不可能让台湾、香港或任何中国国土“独立”,但他仍然死撑称“台独”是有可能的,称只要发生“中共内战、中日大战或中美日大战”,“当有战乱的时候,台湾人民绝对有权利宣称他们要成为“中立国”,被全世界承认。”
鼓吹港人否定联合声明
他更为“港独”出谋献策,称香港要“独立”就是要完全否定《中英联合声明》的正当性,因为“英国人无权不经香港人同意把香港交给中共”,又不知所谓地称,新界是英国租的,所以可以“独立”。
对于香港因有内地供水才有足够淡水这一事实,拥有台湾居民身份的梁文韬并不理会香港人死活,煽动说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面积和人口都比香港小,故香港没有内地供水也没问题。他又故意挑起社会矛盾,称香港楼价高是因“贪官”抬价,以鼓吹香港青年参与“港独”。
扭曲“限奶令”是阴谋
郑松泰与梁文韬“惺惺相惜”。他称“独立”是“现代政治实体发展的过程”,又声言香港人应有自立、自主的权利。他又将特区政府为保障港人利益而颁布的“限奶令”歪曲成“政府先制造出奶粉荒”后的合作。为进一步煽动在场青年的反政府情绪,郑松泰利用早前对特首梁振英以“特权”迫机场人员为女儿违规送行李的失实报道,来证明香港有“特权阶层”,更声言香港人就此便可以下犯上,“推翻香港政府。”
郑松泰更妄称,以往讨论香港作为“一国两制”模板,让台湾去跟,现在讨论“港独”如何走,是影响“台独”发展,故推进“港独”,“台独”必然有动态变化。梁文韬回应称,“未来台湾第一个邦交国我希望系香港。”
政界:拒“台独”分子染指香港
鼓吹“港独”的激进“本土派”近期频频勾连煽“独”的外部势力,包括“藏独”头子达赖喇嘛及“台独”中人,令人担心。政界中人指出,“台独”分子早就想染指香港,通过与“港独”分子合作增强力量,挑战“一国”,势将贻害香港和台湾。
原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康民:世界各地年轻人都流行反叛,已成为风尚,就系你话东,我话西,你话南,我话北,有时不一定与政治背景有关,也有一些有政治背景的人别有用心,在香港捣乱,正常潮流和舆论都受到冲击,香港目前经济环境不好,不希望这些人再添烦添乱。
特区政府管治当然存在若干缺点,但全世界的政府亦并非非常清明,一定可以找到很多差错,好似学生要找到老师说错话,好容易!因此,无必要将若干矛盾夸大。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台独”分子来到香港,无非是为了和“港独”分子连成一线,增强他们力量。无论是“台独”还是“港独”,都超越了“一国两制”底线,对台湾和香港都没有好处,甚至有如“自杀”。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台独”分子早就想染指香港。我早几年前就已经在立法会大会上提过,他们想推动香港有组织地进行“港独”,让香港更难落实“一国两制”,损害香港利益。
台湾始终都要回归祖国。这些“台独”分子很阴毒,为了阻止台湾回归,就想通过搞乱香港,令香港不能成为回归的范例。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田北辰:鼓吹“港独”是陷香港于绝境。“台独”分子来港讲“港独”,香港人应该“睇清睇楚”,这是对香港非常不利的。台湾与香港不同,他们没有基本法,他们喜欢说什麽是他们的事,但香港受基本法管治,他们把自己的理念宣扬到香港,然后抹脚走人,是害死香港。我极之不欢迎他们来。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我希望台湾的政治势力不要介入香港。“台独”本身就是不容许的,本身也在台湾变成禁忌。他们想改善两岸关系,故已不敢明目张胆讲“台独”。“台独”分子不敢明目张胆在台湾讲,就来到香港讲,更公开支持“港独”,证明现时香港的激进力量和台湾这样的外部势力勾连。
“台独”分子蓄意要令香港面对“一国两制”危机,试图令部分港人超越“一国两制”底线,将令香港面临很大政治风险。他们搞自己好了,香港不欢迎他们。至于“港独”言论,去沙漠讲没有问题,但不要在市区讲,这会严重影响中央和香港的关系,破坏“一国两制”,即是打烂香港人的饭碗。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台独”分子现在是两边一起做:香港有不少激进反对派议员长期去台湾“取经”,和“台独”分子有紧密交往;“台独”分子就将推动“台独”的手法整套搬来香港,和“港独”势力结合搞分离活动,这是他们由始至终的策略。
话你知:煽“港独”犯刑事有法可依
鼓吹“港独”无疑已违反了香港基本法,法律界人士认为,在香港本地法例上,执法部门可以《刑事罪行条例》起诉有关人等。法例的第九、第十条把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文字,处理和管有煽动性刊物,包括企图、筹备或串谋作出煽动性行为,定为刑事罪行,初犯可被判监禁2年。律政司日前发表声明,强调任何“港独”言行违反香港基本法、危害香港稳定繁荣、损害广大香港市民的利益,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
违反基本法
序言: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违反刑事罪行条例
具体可处理“港独”问题的,则为《刑事罪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
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或输入煽动刊物,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监禁3年。
第九条则列出“煽动意图”的定义,包括:
引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特区政府或中国其他地区的政府的憎恨或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中国人民或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引起对香港特区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或引起中国人民或香港居民的不满或离叛,或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阶层居民间的恶感及敌意,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任何具有这些意图的言论和文字或作为,都属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