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动:10名被告因证据不足获法院撤销控罪
2016-04-08 11:28:13 信息来源: 星岛日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涉年初一晚旺角暴动被控暴动罪的43名被告昨再提堂,其中10人获撤销控罪,包括前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及港大《学苑》候任总编辑顾博谦;控方解释他们虽在混乱现场,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参与暴动或非法集结。本民前发言人梁天琦等33人的案件,则押后至五月再讯。林淳轩申请讼费获批,他在庭外批评多人获撤控,反映滥捕问题,促警方高层检讨。
《星岛日报》报道,昨获撤销起诉的被告,分别为被控以暴动罪的林淳轩、顾博谦、黎文浚、何肇彰、陈冠錡、王世杰、莫柏轩、张展滔,以及早前获改控非法集结罪的谭晓彤。另外,昨于少年法庭应讯的一名15岁男生,亦获撤暴动罪。
担任主控的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庭上解释,获撤罪的被告虽曾于发生破坏社会安宁行为的地方附近出现,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牵涉刑事罪行的行为,经进一步调查,控以暴动或非法集结罪并无合理定罪机会,故放弃起诉。
至于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有“美国队长”之称的社运人士容伟业等33名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押后至5月10日再讯,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法律意见,众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林淳轩获撤罪后,随即向法庭申请讼费,其代表大律师杨岳桥称林被捕当日,正准备离港到台湾旅行,但因拘捕未能成行。林庭外补充会申请包括机票、住宿等1.1万元旅费损失;另一撤罪被告顾博谦亦申请讨回八万多元律师费。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二人的讼费申请,但指控辩双方有一个月就讼费金额协商,若届时未有共识将交区域法院处理。
林淳轩离开法院时,称对警方滥捕和政治检控感到无奈和愤怒,因涉旺角骚乱被起诉的有八十多人,但被带上法庭的只有43人,当中更有十人遭撤控,他预计五月再讯时或有更多人获撤控,质疑警方造成“大量的政治拘捕”。林又称被扣留48小时期间,警察用索带绑住他的手,又用强灯照他,自嘲“如果这样都能睡得着那就真的了不起了”,他希望警方高层给前线适当指令,不要让前线变成“骂战的中心”。
律政司回应指,警方决定应否进行拘捕,与律政司最终决定应否提出或继续检控采用不同标准。只要有真正和合理怀疑,警务人员便有权拘捕涉案人士,不须考虑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合理的定罪机会,以及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