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岛黄上村村道遭毁 镇委成立专项小组严打“恶风”
2016-08-23 23:30:29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发布者:谷勇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网(www.isen.so首席记者谷勇 记者廖露茜 杨福 通讯员:晋波)近日,记者接到村民报料,南三岛黄上村道被相邻李村一伙暴徒毁坏。村民反映,8月17日早上8时半,湛江市南三岛光明村委会李村的30多名老年人及妇女,手持铁铲、锄头等工具来到黄上村南面环村道路,毁坏该村环村道路几百米,以及电力、水利等设施,造成黄上村集体经济损失合计40多万元,黄上村村民当天已报警。记者从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到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记者来到黄上村,只见黄上村内道路整齐划一,干净整洁的灰色水泥路与红色的红砖路相隔突显美观大方。在被破坏的道路现场,一条宽度为3米多、长度为数百米的村道上覆盖着的红砖全部被掀翻,杂乱无章地躺在道路中间或两旁,有一些红砖拦腰折断。路旁新建的一个个路灯柱子上粗大的螺丝头被敲坏了,一些电缆铜线裸露在外。破烂的环村道路与村内道路形成强烈反差。
环村村道上遍地是被掀翻的红砖
路灯柱子上粗大的螺丝头被敲坏 电缆铜线裸露在外
被破坏的环村村道与原貌形成鲜明对比
据了解,黄上村与李村曾经存在山林地界权属争议。自2001年起,李村在黄上村南侧的土地上采矿。南三镇政府多次派员作出处理,但未处理该土地权属问题。双方争议的林地位于黄上村南侧,接近黄上村房屋,距离李村东北方约为2公里,面积为34.1亩。2009年,黄上村为了防止村民掉到矿窝水塘里溺水身亡,将李村采矿留下的矿窝填平并种植上木麻黄树。
2004年,坡头区政府给李村颁发林权证书(含争议林地)。黄上村不服,于2012年向湛江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3年,湛江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区政府颁发该证时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撤销该林权证书。李村对湛江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李村再次表示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行政判决书,维持原审判决。
2014年,经南三镇政府上报坡头区政府作出了《关于黄上村南侧部分林木、林地、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湛坡府发[ 2014 ]1号),划定以附蓝线作为分界线,8.6亩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黄上村,25.5亩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李村,争议地内的坟墓、电线杆及变电设备应保持现状。处理决定载明如有不服可以在60日内向湛江市政府申请复议,处理决定生效后,两村均无申请复议。
村民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李村仗着人口多欺负黄上村这个只有十多户人口的小村,两村之间早已不存在地界权属争议,此次李村破坏黄上村新建的环村道路,分明又是“以大欺小”,公然与党号召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唱反调,破坏新农村建设。法律人士称,李村的破坏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及寻衅滋事罪,且符合数额特别巨大、纠集3人以上及情节特别严重等相关情形。
南三镇委洪江副书记表示,该事件发生后,镇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探讨解决处理方案,一定要将该集体毁路事件彻查到底,严厉打击这种目无法纪的恶行,还黄上村村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