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 交警现场执法被指有失公允 法官审理案件存在程序违规之嫌
2023-03-29 06:29:41 信息来源:艾森网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艾森网www.isen.xin记者 李开林 高俊辉北京报道)。作为司法机关,它代表着国家法律的最高权威,代表着法律的公正与尊严,法律执行是否公正与公平,直接关乎民生和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安宁。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太平川镇团结村村民董立君向本网反映称: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区大队队长王振峰在处理他本人的一次交通事故中有违规和偏袒对方之嫌: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杜胜磊在审理他本人的案件中存在程序违规拖延且非正常判决之嫌。
再次走访调查中董立君告诉记者:“2017年8月5日下午四时,我雇佣工人在瓜地里干完活四点下班,因刁印国离家较远,我正好有时间,就开我的面包车送他回家。当时我的面包车停在右侧道边,我跟刁印国坐上车后,启动车到前面虚线上可正常掉头的位置掉头。当时我已经正常掉头后行驶了十多米,突然被后方来的小轿车追尾,直接撞上我面包车的右后角,由于巨大的撞击力,我车里坐着的刁印国被甩出车外。事发后,对方车主王宏伟报警,我在道边跪地求助过往车辆拉刁印国去医院抢救,过去六辆车无一人愿帮忙,无奈我往家打电话求朋友帮忙把刁印国送到了医院”。

董立君还告诉记者:“大约半小时后,北林区交警队队长王振峰来到现场。勘测、拍照、测量等,完后王振峰让我等鉴定报告。我当时还提醒他,撞我的轿车还没有取证、拍照。但王振峰队长没有理我就走了。实际上,我怀疑后车是故意撞我。因为后车出事前没有刹车痕迹,副驾驶座上的人手里还抱着狗,交警也没拍照,我怀疑驾驶员因为逗狗失神才撞车。(交警肩上有录像,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为证),过了一周后,我接到交警队鉴定报告,说我是全责。我不服,找王振峰理论,他根本不听我解释”。

最后董立君说:“2018年4月,受伤者刁印国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十多万元医药费。我一个月内连续接到北林区人民法院三次传票按时开庭,但每次去主审法官杜胜磊都无任何理由和说法,就说今天不开庭了,改天再通知。我一气之下向北林区法院、市法院、纪检部们投诉他不做为,还申请要求杜胜磊回避此案。第四次法院又给我送传票时,我正在山东打工。法院看我没来,法官杜胜磊故意缺席判决。后我不服,提起上诉,法官杜胜磊拒不受理,还百般刁难我不给立案。无奈之下,我只好求助媒体。请求媒体呼吁社会监督,要求北林区交警部门和法院还我一个公正与公平”。

依据董立君的叙述和记者初步了解到的情况,该交通事故案与法院审理案,两案中有三个疑点值得我们思考。其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长王振峰为何只取证被追尾车的相关资料,而王宏伟追尾车并没有做勘察、拍照、取证等相关记录;其二、北林区人民法院为何三次传票开庭而无理由朝令夕改,而第四次传票开庭趁董立君不在主审法官杜胜磊却突然按缺席判决;其三、董立君找主审法官杜胜磊要求上诉,而该法官却不受理并坚决不予立案,无故剥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执法机关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严,执行法律是否公正与公平直接关乎公民的切身利益。当事人董立君涉及两案中存在的诸多疑点,以及北林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某些说法与当事人董立君反映的问题存在关键性的矛盾,我网记者将进一部继续调查求证,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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