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要发展 政策法规先显现 —— 绵阳“瑞阳公司”个案观察
2025-11-28 16:57:42 信息来源:四川新媒体中心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艾森网讯 (www.isenbj.cn首席记者 薛一鸣 四川绵阳报道) 一场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数年之间逐步演变为围绕企业控制权的复杂诉讼。瑞阳公司因资金需求,曾向多家非正规信贷机构借款,此后却陷入持续的法律与经营困境。

原瑞阳公司总经理刘秀芳
据反映,部分出借方被指采用威胁、施压、非法控制等手段,强迫瑞阳公司续签借条、制定还款计划或办理公证。2012年8月,在绵阳三汇绿岛茶园,瑞阳公司负责人在被拘禁40天后因拒绝签署八千万元借条遭暴力殴打,致其伤重。2015年11月4日,又有一位所谓“地下银行负责人”因强迫瑞阳公司将全部股权过户并办理公证未果,对该公司刘女士实施暴力,致其腰椎骨折。另有名为“某武”的信贷人员在益多园茶楼公开威胁瑞阳公司负责人,声称“已在法院投入近两百万元”,警告其“不得在法庭上乱说”。(据悉,相关情况已向绵阳公安机关报案并留有记录)此外,据称有政府部门派驻瑞阳公司的个别公职人员曾夸大其能力,承诺能够“摆平所有问题”,帮助企业“起死回生”,但至今企业状况未见好转。而被称为“某中”的出资人,为掩饰其高利放贷行为,将债权转让给周某与吴某,后二人对瑞阳公司负责人提起诉讼,从而拉开了该公司破产重整的序幕。
自周某、吴某向法院申请对瑞阳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以来,该公司负责人陷入一系列漫长的诉讼。四川容宇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出具法律意见指出,三级法院在多个案件审理中涉嫌程序违法与裁判不公,涉及金额高达2.3亿元,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债权人权益。相关案件包括(2023)涪民初字第5496号、(2013)涪民初字第5497号、(2014)绵民初字第167号等多起民事及再审案件。


原瑞阳公司正常经营时图片
2015年1月,涪城区人民法院裁定瑞阳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然而,该公司反映,管理人后续一系列行为令人不解。2015年3月,管理人带领法官、民警及锁匠强行进入瑞阳公司办公地点,收缴公司财务印章及全部材料共计11箱,并全面查封、冻结了瑞阳公司及其负责人的所有资产与银行账户,包括养老金账户。
2016年1月,法院裁定批准执行《重整计划草案》,依法应将财产与经营权交还债务人即瑞阳公司,并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经营,以实现企业重生。然而,管理人未依法移交经营权,反而全面掌控公司财产与运营,涉嫌越权处置瑞阳·首座项目70套房产。期间,瑞阳公司人员多次在管理人办公场所遭遇冲突,甚至发生殴打事件,有人员受伤入院。
此外,管理人在债权审核中,被指对部分重复、冒名、虚假、超额或串通申报的债权未予审慎核实,导致涉案债权总额高达2.3亿元,严重侵害了债务人合法权益。瑞阳公司方面认为,破产重整程序在实际执行中被操作成“破产清算”,实质上是逐步侵吞公司资产。
瑞阳公司负责人表示,部分“地下放贷人”“公职人员”及“管理人”存在恶意侵占资产的嫌疑。特别是原市政府廖姓副市长(已因违纪违法被“双开”并判刑)曾在瑞阳·首座项目拆迁补偿问题上作出不实承诺,进一步加剧了公司困境。
据称,“某中”向瑞阳公司出借六千余万元后,将债权转让给其他出资人,后在辖区法院诉讼过程中,造成瑞阳公司资产损失近4亿元。该公司近三亿元资产更被法院超额查封,引发外界对部分司法人员与“放贷公司”存在不当关联的质疑。

原瑞阳公司正常经营时图片
记者观察:此案折射出部分民间借贷背后复杂的资本运作与法律风险。对瑞阳公司这样的民营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一场关于财产的诉讼,更是对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争取。案件的最终走向,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将为处理类似经济纠纷提供重要的司法实践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国家对民营经济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政策法律体系正日趋完善。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生效,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构建了涵盖9章78条的制度框架,26次强调“平等”原则,着力消除市场准入歧视,将负面清单缩减至106项。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也进一步推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落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此背景下,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艾森网记者将持续关注绵阳瑞阳公司案件进展。
(本文资料来源于当事人、控告方、社会各界知情人士及人民法院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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