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追讨被刑判三年半 湛江现营商环境亮出新高度
2024-03-15 07:04:52 信息来源:广东新媒体中心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艾森网www.isenbj.cn记者黄剑锋 林青北京报道)近期,我社多次收到地处于霞山区商业中心的怡福大厦法人代表家属反映,原本的物业承包费追讨纠纷莫明地演变成了刑事犯罪案。日前,经营管理的业主方湛江怡和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怡和公司)法人代表陈春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参与经营管理的物业方湛江创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景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案件已上诉到湛江中院审理。
始起于2020年3月,怡和公司以创景公司拒不缴交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的年承包金793.80万元承包费诉至霞山区法院,要求付款、解除承包合同并返还怡福大厦场地。法院支持怡和公司诉求。
创景公司败诉后,梁慧(怡和公司股东、创景公司实控人)、陈航燕(创景公司股东)等人拿出创景公司借款怡和公司7881多万元(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协议书》复印件,认为抵作十年承包金。还主张从(2015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创景公司共支付5700多万元给怡和公司,实际应支付承包金3890多万元,不存在欠款。陈航燕于2022年3月以怡和公司陈春伟和创景公司张新汉两名公司法人代表故意串通提起欠款诉讼,涉嫌虚假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一年后陈春伟、张新汉相继被刑拘。2024年2月,霞山区法院作出(2023)粤0803刑初373号的刑事判决结果。
据了解,控告方提交的八份关键书证均没有原件。包括:《怡福大厦商铺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通知函》,2019、2020、2021年1月《对账单》,《通知》。
侦查机关遗漏了7起取证项。遗漏《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的原件;若借款7881多万元,遗漏明细表(转让公司时约定价值为零元,就算之前有借款也与公司无关);遗漏怡和公司和创景公司的银行流水;《审计报告》遗漏了怡和公司转给创景公司36笔2855.5万元款项;遗漏了《关于“租金及管理费”的说明》、《关于租赁合同续签的联络函》两份重要证据;遗漏了证人提交的高达24本资料。
证人陈女士提交给霞山经侦大队的怡和公司2011年至2018年1月单位往来借款、明细账,皆没有欠创景公司款的任何数据。公诉方拒绝质证。
据查,相关资料信息显示,2015年3月创景公司变更股东为张新汉和陈航燕,各出10万元持有一半股份,并约定转让时公司价值为零元。创景公司作为物管公司,每年需向怡和公司缴纳720万元承包金。
事实上陈春伟听信潘文波等人建议,才勉强同意编造7881多万元借款《协议书》,以应付民事诉讼。该证据并没有被霞山区法院采纳,对诉讼实则没有造成任何的影响。
根据《企业年度财务分析报告》显示,怡福大厦商铺一年收入约3200万元。创景公司管理费收入约1430万元,怡和公司租金收入约1770万元。创景公司代收的租金并不等同承包金,不仅需要每年支付720万元承包金于怡和公司,且还需无条件上交代收租金。
自从2018年10月梁慧等人内卷怡福大厦产业经营权以来,公司内部打斗事件频发,官非不断,怡福大厦商户纷纷退租。仅以一起未造成任何社会影响的700多万元民事经济诉讼案,却让一家上亿资产的企业法人代表陈春伟被判入狱三年半,给当地营商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无疑加速两家企业破产倒闭,员工失业。2023年全年中共广东省委及省人民政府接二连三地启动面向全国、全球召开了加强广东高质量发展行动,各地级市纷纷响应号召如火如荼,很明显这一纸判决给湛江“拖后腿”了。
2024年3月10日上午,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将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目前,法人被抓后怡福大厦的银行金融企业借贷、国企巨大债务等问题如何偿还?大量小商户主躲避纷争逃离大厦,商场“跑空”经营面临倒闭,社会危害性极大问题谁来兜底?
案件审理进展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
图\文信息来源:广东新媒体中心
校对:王梓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