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勇争第一 办案神速 公开不得旁听
2024-02-02 00:33:38 信息来源:广东新媒体中心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 (www.isenbj.cn首席记者谷勇海南海口报道) 2024年1月29日至2月2日临近春节,海南省三亚海韵集团实控人陈宪清行贿、涉恶系列案件。该案历经4年,社会影响力巨大,涉及政界、商界及社会民生,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在年关岁末来临公开开庭审理。
尹始本社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请求参加庭审旁听,安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进场旁听需要出示旁听证才能参加。另外,记者在现场发现,海韵集团代理董事长蔺文财也没让进去,还遭到值守法警调侃道:你天天发料音视频有没有什么用啊?为了能听到该案的真实情况,记者在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共拨打了32次电话联系海口法院政治部,一名女同志告诉记者,要求进法院听审需请示领导,叫记者等电话。然而,直至发稿时也没等到电话。
据公诉方指控,陈宪清向三亚市原副市长李柏青、三亚市原市长王勇、海南省高级法院民二庭原副庭长王庆伟、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国强等人行贿。
据陈宪清手写笔记显示:不认可法院指定海口市司法局委派的法援律师。对公诉方指控自己的行贿犯罪,称均系官员对单位索贿行为,与其个人行为无关。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刑法学家张明楷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阴建峰经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指出:被诉行贿行为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是单位为谋取利益而实施的,且资金来源是海韵集团公司。本案相关行为即使构成犯罪,犯罪主体也是单位,不是陈宪清个人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市中级法院作出审查决定:蔺文财为陈宪清的辩护人。后来,又出具告知书,以“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为由,不予准许蔺文财作为陈宪清辩护人。此次也不许他参加进场旁听开审。
据悉,早在2020年6月16日,海口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涉黑案庭审现场直播,审判长疑似爆粗口并驱赶两位辩护律师事件引发关注。时隔3日后,据海口中院官方微博显示:近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王绍章涉黑犯罪案件中,因主审法官与律师在庭审中出现争议,法官责令律师离开法庭。这一情况出现后,引发网民热议。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事件,迅速开展调查并指导主审法官与律师进行沟通,目前庭审正在有序进行中。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9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称,2020年6月15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王绍章涉黑犯罪案件。6月16日,在庭审举证质证阶段,鉴于该案被告人多,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诉机关建议集中举证质证,辩方律师主张一起事实一证一质。考虑到提高庭审效率,主审法官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部分律师反对。发生争议后,主审法官工作方法简单、情绪失控、语言失范,在不冷静的情况下,责令法警将律师带离法庭。经调查,我院认为,主审法官工作作风粗糙、缺乏耐心沟通,对律师不尊重。众多网友纷纷表示,公开开庭都是如此,不公开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说: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永远在路上。法院要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内部、外部监督,变“暗箱操作”为向社会公开,使法官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审判和裁判。堵住各种枉法裁判和腐败的渠道,切断行政权力对法官审判权的干预。更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文:广东新媒体中心
校对:王梓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