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市 郁南一寺庙被指非法变更法人
2022-08-22 23:20:17 信息来源:艾森网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讯(艾森新闻网www.isen,xin首席记者叶千)云浮市郁南县都城普光禅寺未经法定程序,在原法定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变更原法人代表,被指涉嫌违法。
建设中的普光禅寺
据资料显示,郁南县都城普光禅寺创办人为释一如(主法首座),中国当代禅宗泰斗虚云老和尚的弟子。该寺2009年11月24日动工建设,释一如登记为该禅寺的法定负责人。2016年初,郁南县都城普光禅寺经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立项,拟对该禅寺进行施工扩建。释一如作为郁南县都城普光禅寺的法定负责人依法通过招投标引入施工队对普光禅寺进行施工改造,建设期自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
因释一如兼任深圳弘法寺主法首座、深圳市佛教协会咨询委员会主任、广东省云浮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故平日法务繁忙。2019年遂通过道友引荐释戒静、释X璨两法师入都城普光禅寺,协助一如处理建设项目及部分日常事务。
2021年10月中旬,释X璨等人不但不心存感恩,在个别干部的怂恿下,竟然瞒着释一如,擅自成立某委员会并制作相关资料违法违规变更法定负责人,引起广大信众不满。《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第九条:“撤销职务的决定,由该住持所在地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作出,报该住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同意,并由原任职备案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注销其备案后实施。”
律师指出,产生新法定负责人的程序不当。参照《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住持的产生必须贯彻民主协商、选贤任能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产生:(一)由该寺前任住持或该寺院民主管理组织提出人选;(二)当地佛教协会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对住持人选进行审查后,提交该寺院两序大众民主评议;(三)住持人选经两序大众民主评议获半数以上赞成,由寺院民主管理组织报当地佛教协会;(四)当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由该寺院民主管理组织按照《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规定报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礼请之”。释一如作为住持,并未提出过变更法定负责人意思表示,且本寺也未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郁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做细致的审查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对变更法定负责人申请材料审查失当,未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既未告知原法定负责人(即释一如),也未向作为厉害关系人释一如询证、核实并征求意见。这严重地侵害了释一如的知情权及申辩权,严重地侵害了释一如的合法权益。
释一如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已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众信徒希望该案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