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新闻(艾森网
www.isen.xin记者韩峰)北京报道。前些日,四川射洪市太和镇居民陈立会、黄富成夫妇向本网曝料称:射洪市法院执行局在执行(2021)川0922民申2号案件强制拍卖过程中,有滥用职权、“枉法拍卖”、“暗箱操作”之嫌,造成陈立会、黄富成夫妇几百万财产损失。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前提下,夫妇双方提出了执行异议和申请,并报请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备案,至今无果。(注:陈立会为癌症患者,工资卡和医保卡被冻结三年十个月,如被强制拍卖执行后,当事人将一贫如洗,无生存空间)。

个案始末: 涉案门面取得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021年5月23日。门面房于2016年12月16日依法出租,与唐玉婷承租期限为六年,至今合同期限未满。
事实证明取得强制执行的效力和时间是在租赁合同之后。根据买卖不能破租赁原则,该执行与裁定对涉案门面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要件。
2021年8月25日收到法院执行局,【2021】川0922民申2号案件通知后,夫妇双方依法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申请书,法院至今未作出回复裁定。反而以所谓的挂牌拍卖为由,采取不当手段将评估价值106.10万元的四个门面房以28.87万元挂牌拍卖,在夫妇双方提出异议后,办案法官为掩护个中违法执行的行为,又采取走过程方式,最终拍卖为45.757万元。
此门面经过具有资质、资格的评估单位评估,价格是106.1万元,与拍卖询价41万相差65万元,比同位置的住房便宜很多。如此执法有失公允。
更需要阐明的是,凭债权、债务生效判决文书,夫妇双方有可执行债权1800多万,债务800多万。在本案的债务总额只有800多万,其债权完全能结清所欠债务,还能剩余970多万的债权。事实证明:根本无需对当事人的门面及唯一生活用房进行查封和执行必要,更不该对夫妇俩的工资、医保卡进行查封冻结。

射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个别法官,在整个执行案中,刻意将其祖业、唯一的生活住房,贬值卖给好友郑攀的舅子(郑攀是射洪今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事实证明,涉案执行法官的种种行为,完全有徇私的可能性,并非是代表法院依法执行,使百姓对法院产生误解,给法院造成非议。

就该案而论,本案裁定自始至终存在瑕疵,根据【2019】川0922民特24号文件裁定判明:夫妇双方只欠银行本息77万元。但有陈立会、黄富成名下的300多万元资产作抵押物。同时已由贷款人安排杜小勤于2019年7月11日、12日陆续存入现金80万元作保证金,建行反而予以冻存。
事实表明,前者债务77万,与后者存款80万是完全可以清偿所有建行债务,为何不从中扣除?却强行拍卖已出租房产、和唯一生活住房!相关房产是黄富成四姐妹未分割的共有财产。在执行时未依法通知,并对提供的相关证据拒不采纳。

从该个案的种种疑点不难看出,涉案执行法官有违规、违法之嫌,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仔细研判陈立会、黄富成夫妇诉求,盼撤销其执行裁定,并案前期1818万元债权和后期800余万元债务合并执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关注民生、促进稳定,还事实以公道,给弱势群体一个生存的空间!
本网将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