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新闻社讯 (艾森新闻网 www.xin首席记者张为)近日本社接到陕西籍男子余少发实名举报,称山西山阴县同生千井煤矿连续几年多起事故瞒报,无人问津。
2020年发生事故瞒报如下:
1、黄谷学,身份证号:612423198003015610 陕西石泉红卫乡南沟三组人,2020年8月24日夜班,2102综采 面回撤支架运输至转弯处碾压死亡。现已偷偷运回陕西韩城处理火化, 180万元补偿了事。
2、刘庆龙,山西晋城泌水县人。2020年10月3日夜班,凌晨 2015工作面安装综釆面皮带机尾时死亡。属管理不善的安全事故, 事后矿方多方打点,220万元补偿了事。(有工人作证)
2010年至2014年事故瞒报如下:
1、郭文科,男,陕西省紫阳县东木乡木王村人,于2010 年11月份在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千井煤矿十一号层掘进工 作面,因工作面冒顶将其压死,矿方与家属达成私下协议, 以二十八万五千元作为赔偿,事后瞒报(有处理事情的当事 人及其家属可以作证)
2、周世林,男,住湖南省洪江市徒企乡凤凰村四组, 于2012年3月14日在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千井煤矿九号煤 层综采工作面上班时,放顶煤时被液压柱挤压死亡,矿方与 家属私下达成协议,以六十五万捌仟元现金作为赔偿,事后 没有上报(有处理事情的当事人可以作证)
3、肖建东,男,住陕西省紫阳县汉王镇汉王村,于2012 年5月份在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千井煤矿九号煤层综采工作 面支架倒塌时将其砸死,矿方与家属达成协议,以一百七十 五万元作为赔偿,事后瞒报(有处理事情的当事人及其家属 可以作证)
4、郭勇,男,内蒙古自治区人,于2013年7月份在山 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千井煤矿九号煤层工作,因顶板脱落将其 砸死,矿方与家属协商后,以二百一十万元作为赔偿,事后 没有上报(有处理事情的当事人可以作证)
5、2013年七月份千井煤矿修煤仓封顶时,整体垮塌当 场砸死三人,俩名河北工人,一名山西省右玉县人,当时矿 方出动皮卡车将三人分别送往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 和林县,梁城县医院太平间分三处存放,和家属达成协议后, 属特大事故隐瞒上报(有处理事情的当事人可以作证)
6、易林方,男,住陕西省紫阳县东木镇燎原村人,于 2014年腊月初八在山西省朔州市千井煤矿井下作业时死亡, 事后矿方与家属协商以九十六万元作为赔偿,没有上报(有 处理事情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作证)
余少发讲:为标准审计过关,此巷为掩人耳目用六米厚的密闭墙将此巷堵死,审计人员不能到达现场。现此巷 道还在,有据可查,矿老板和同煤高层领导共骗取国家资金 8000万兀左右。在千井煤矿与同煤集团整合审计时,九号层与十一号层贯通处密闭一条一千多米的巷道,是一条报废巷,整条 巷道以料石砂浆圈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部署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5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通知,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煤矿企业乃社会经济能源的大动脉,对煤矿企业而言,煤矿职工的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煤矿安全生产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煤矿企业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但是,仍有煤矿的安全知识贫乏和安全意识淡薄,总是会出现一暮暮血的痕迹,造成煤矿企业的终生遗憾,相关部门的不严不查,不查不纠才造就了煤矿企业今天的放纵。本社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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